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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要债被打伤 故意伤害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10-26 14:06:17


    朋友之间借钱本是互相帮助,有人却因此动起了拳脚。这不,朋友刘某雇时某车到马某家中向其讨要之前的借款,结果马某将拉仗司机时某打伤。近日,海伦市法院以被告人马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8年2月23日16时许,刘某给出租车司机时某打电话用车,时某便开车送刘某到乡下某镇找马某家向其讨要之前的借款,到马某家找到马某后,二人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并撕扯。此时,时某怕两人打起来,便上前劝说,马某恼羞成怒捡起木棒击打时某头部,将时某耳朵打伤。经鉴定,时某的盛情属轻伤二级,不构成伤残。马某于2018年2月23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同年5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案发后,马某主动赔偿时某经济损失,得到了时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因欠朋友钱不给,朋友上门索要发生口角而撕扯,司机劝阻不听持木棒将其打伤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马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案发后,被告人马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时某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时某的谅解,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马某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等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法庭是个小社会,蕴藏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里,有太多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由朴素道理延伸出来的法律要义,在每一宗庭审中反复被体现,被阐述。这不,本来是朋友相处,为了一件小事,互不相让,结果酿成故意伤害案,害了自己,也损失了钱财。为此,法官郑重告诫:朋友和睦最重要,遇事需冷静处理,切莫让冲动乱理智,以免酿成大错。因为法治社会,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保持对法律的尊重,保持一种法律精神,是一件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事情。被告人马某的这一行为,就是触犯了法律,应受到法律制裁。

    为此赋诗点评:

    年轻小伙手缺钱,找到朋友借点钱;

    朋友二话啥没说,慷慨解囊不眨眼;

    这钱借了好几年,借了就是不愿还;

    朋友打车上门要,言语不和吵闹欢;

    司机看不下去眼,上前说和不听劝;

    操起木棒就是打,打在耳部没伤残;

    冲动一时鬼门关,酿成大祸把罪犯;

    害了自己又赔偿,蹲监坐狱毁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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