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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色不知耻 见智障女就下手

  发布时间:2018-11-02 13:39:43


    48岁的吴某,明知阿兰系智障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海伦市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年。

    现年48岁的吴某,东林乡人,2018年5月5日6时许,吴某在市三道街早市上闲逛,见到其感觉智力有缺陷的阿兰(18岁)独自一人,便产生强奸歹念,于是,吴某便尾随阿兰至市公园东门时,上前将阿兰抱住,将阿兰拖拽到公园内南侧树林里,并对阿兰亲嘴、抚摸等行为,阿兰吓得直哆嗦也不敢知声。吴某便将阿兰的裤子扒至膝盖下,在跟前找来一块砖头垫在阿兰屁股下,强行将阿兰强奸。同年5月12日11时许,尝到甜头的吴某又来到市公园北门处寻找猎物,正巧阿花(13岁)独自一人溜达,吴某便尾随其后,阿花行至公园东门人行道时,吴某上前对阿花说:“陪我玩一会儿啊”?阿花未理睬他,吴某迅速上前将阿花拽到树林内,将阿花按倒在地欲实施强奸,阿花奋力反抗致使吴某未得逞。

    经侦查,2018年5月14日被公安机关在市公园内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强行与未成年智障女子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吴某在对被害人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张某在医院做终止妊娠手术时,花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265元,由吴某负责赔偿。近日,被告人吴某强奸已满十七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女,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依法对其从重处罚。赣被告人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悔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吴某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明知对方是精神呆滞的女性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谨以此案提醒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多学习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能为,什么是不能为。同时对于精神智障的女孩,监护人要履行自己的监管义务,以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为此赋诗点评:

    不知羞耻老农民,来到街里施鬼混;

    好色之徒终不改,寻找猎物解烦闷;

    起早早市来觅寻,智障小女入眼轮;

    尾随公园就下手,强行亲摸就奸淫;

    尝到甜头又来巡,见到幼女犯了瘾;

    上前搭话玩一会,小女没有搭话音;

    上前拽拖小树林,按倒在地施奸淫;

    奋力反抗未得逞,强奸犯罪陷囫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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