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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朋友玩失踪 找茬聚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11-16 16:04:35


    年轻人火气旺,有时容易干些出格的事,这不竟然就为了小女友玩失踪,未成年小伙持棍棒打群架,引发的刑事案件。近日,海伦市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判处被告人刘某、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张某、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阿微和阿月是一对闺蜜。2018年7月9日19时20分,阿微的男友刘某来到阿月的家中找阿微,并向阿月询问阿薇行踪的事。正巧,阿微的朋友姜某在屋内,因刘某在屋内吵闹,引起姜某不满而发生争吵,后刘某对姜某实施殴打。姜某被打后对刘某说:“你别走,给我等着”后离开。刘某随即到阿薇家中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并告诉阿薇打电话让姜某过来。而后,刘某分别给郭某、秦某(另案处理)打电话称自己与他人打仗了,并让二人赶快过来。郭某又找来关某、张某,随后,10余人聚集在阿薇家楼下,在等姜某时,刘某手持菜刀被他人拿走。此时,姜某与姐姐、姐夫牟某等人赶到,双方发生争吵,刘某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被牟某抢下扔掉,郭某、关某、张某等人便围过来打牟某,双方进而厮打在一起。这时,关某捡起被扔掉的砖头击打他人。厮打中,牟某用木棒打刘某右胳膊上,刘某抢过牟某手中木棒殴打牟某,牟某又夺下刘某手中的木棒,并轮打在关某胳膊和张某腿上,并打碎张某的手机屏幕,后经他人报警众人离开现场。

    经侦查,刘某、郭某、关某、张某于2018年7月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为泄私愤,与被告人郭某、关某、张某在公共场所结伙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郭某、关某、张某均系主犯。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告人刘某、郭某、关某、张某在明知被告人刘某为斗殴而携带器械的情况下仍参与殴斗,故四被告人的行为均系持械聚众斗殴。被告人刘某、关某、张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关某、张某自愿认罪、悔罪,为更好地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被告人,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被告人刘某、关某、张某减轻处罚。被告人郭某当庭认罪、悔罪,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社会调查报告,对四被告人判处缓刑。

    【法官以案说法】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有如茁壮成长的幼苗,身心由不成熟向成熟过渡,有着独特的心理和生理特点,非常需要家庭、学校和肾会给予他们特别的关心和爱护。人们常说,孩子是明天,是希望。其实,说孩子是希望这是对的,但孩子不仅仅是明天,而首先是今天。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埃斯库德罗强调,不能说青少年是“下一代”,而应说他们是“当前一代”,因此社会应为他们提供保护、参与空间、机会和支持。孩子的成长不能等待,教育也不能等待。因为青少年的成长是有规律的,教育自然也是有规律的。我们需要有根本的对策,在这里,法官呼吁家庭、学校和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三个要素,即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进行抗挫折训练。所以,未成年人的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针对我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现状,结合现实社会中的各类未成年人案例,以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目的,提出在我国实现未成年人的全面教育、健康成长、权利维护以及预防违法犯罪这一长远目标,构建重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时代观念。

    为此赋诗点评:

    女友失踪不照面,小伙查找较为难;

    闺蜜家中去寻找,扑空不满嘴争拌;

    不分皂白动手干,男友被打把人圈;

    小伙一看事不好,电话叫人来迎战;

    拿起菜刀去参战,不多时候人聚全;

    相互殴打乱了套,谁也不愤冲在前;

    棍棒举起轮打遍,他人报警都离散;

    犯下聚众斗殴罪,悔不当初进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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