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上访被控敲诈勒索政府的海伦无业人员李某、孙某夫妇一审终结。法院并未支持检方对李某、孙某夫妇“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指控,而是认为两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决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5年前(2013年),李某、孙某夫妇借给某镇当地开发商张某、张某某110万元,后因张某、张某某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2017年,李某、孙某夫妇以开发商手续不健全仍在某镇开发是因为当地政府监管不严导致欠款无法归还,并提出应由镇政府代替偿还欠款50万元。2017年10中旬,李某、孙某夫妇为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走上了上访之路,到北京上访,欲在北京跳楼制造影响。此时,正是十九大召开期间,当地政府迫于维稳压力,在李某、孙某夫妇与李某的哥哥胁迫下勉强答应给支付这笔款项。李某的哥哥于2017年10月23日带着其外甥于某已事先起草好的以市政府信访局的名义由当地政府代为垫付相关款项的说明,要求信访局和当地政府领导签字盖章,并称如不盖章签字就不接受这50万元,李某、孙某夫妇也不能从北京回来,并以李某的孩子在北京被打未有多要1万元。在迫于维稳形势的压力下,信访局和当地政府领导在此协议书上签字盖章。2017年10月25日当地政府领导按要求汇至于某账户,李某授意将部分赃款归还欠其亲属的欠款后,余款由孙某取走。2017年10月26日,李某与其哥哥到信访局又拿一份事先起草好的以市政府信访局的名义支付相关款项的说明文书,要求政府部门在支付给开发商张某、张某某尾欠借款60万元,并要求政府盖章和市长签字,并威胁如不答应其要求,将继续去北京非法上访,因被害人报案,而未得逞。
经侦查,李某、孙某于2018年3月2日被公安机关拘传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孙某在债务人拖欠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借故生非,以当地政府不替债务人还款就在十九大召开期间,去北京上访,欲在公共场所跳楼相要挟,向相关工作人员强拿硬要钱财,并辱骂、恐吓负责劝解的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工作机关的工作秩序,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二被告人进京非正常上访要求满足其非法诉求的行为不属于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要挟方法,而且国家机关也不存在因恐惧而交付财产的情形,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孙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庭审中,二被告人均认罪、悔罪,如实供述各自所犯罪行,同意全部退还赃款,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本案中,二被告人因非法诉求未得到满足,进京非正常上访要求满足其非法诉求的行为不属于敲诈勒索中的威胁、要挟方法,而且国家机关也不存在因恐惧而交付财产的情形。判决书称,有关机关给予二被告人51万余元是迫于维稳的压力,出于人道主义给予的补救措施。因此,二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但是,二被告人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被公安机关拘留和多次训诫,仍不思悔改继续上访,并辱骂、恐吓负责劝解的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工作机关的工作秩序,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为此赋诗点评:
夫妻二人为借款,只图利息来挣钱;
掉进开发商圈套,要挟政府来接管;
不达目的不算完,进京上访惹事端;
欲用跳楼来威胁,迫于维稳还借款;
狮子开口没个完,变本加厉还要钱;
无奈报案来解决,夫妇拘传传到案;
讲明是非成罪犯,社会秩序被搅乱;
低头认罪来伏法,从今以后别盲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