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到位)
(发放执行款)
(农民工与执行人员握手致谢)
(农民工正在签收执行款项)
(年迈的农民工拿到工钱场面)
(发放工资场面)
(法院执行人员以案讲法)
“这回年后春耕买化肥、农药的钱不用愁了,感谢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们!”2015年2月2日,拿到拖欠了近3年多的工资,农民们的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为保证农民工过上一个祥和年,春节前夕,海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法官将执行到位的65038.00元农民工工资发放到孙洪亮等11名农民工兄弟手中。
魏保喜等11人于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间,在被告沈树峰经营的砖厂上班,后该厂因经营不善倒闭,累计拖欠魏保喜等工资65038.00元。该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保证农民及时拿到拖欠的工资款,不耽搁春耕购买农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大了执行力度,尽量缩短执行期限。执行法官在对其财产正常调查时,发现该厂法定代表人沈树峰已经将机器设备变卖,随后藏匿。于是执行法官为了能尽快解决农民的工资,经多方查找和做其亲友工作,将被告沈树峰找到,并积极做沈树峰的思想工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沈树峰被执行法官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在执行法官细致的思想工作之下,沈树峰主动将农民工的工资款筹集到位,一次性支付了剩余工资款6.5万余元。就这样仅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就将欠11名农民的6.5万余元的工资款执行到位。
就拿魏保喜来说,父母年近七十多岁,加上体弱多病,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家里两个孩子在读书,家庭条件拮据。魏保喜在砖厂打工已经三年多,但砖厂拖欠魏保喜工资5592元近三年多迟迟不兑现,魏保喜多次找砖厂索要未果,无奈之下,2014年4月16日魏保喜、魏淑艳、魏占军、孙洪亮、秦振刚、秦秀玲、张恩斌、张明、果春友、赵友刚、赵秀兰等11人将沈树峰诉诸法律,后法院在2014年4月22日调解达成协议,该砖厂按照规定时间2014年10月30日前一次付清魏保喜等11人工资,但砖厂老板沈树峰不是说没钱就是玩失踪。眼看年关将至,看着不少同乡纷纷购买年货,魏保喜等人心急如焚,只好手持调解书来到海伦市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拿到工资,魏保喜对法院同志说了这样一句感谢的话:“我碰到了一个无情的老板,却碰到了你们这些有情法官。谢谢了。”
在砖厂打工的本地农民工赵友刚从法院执行局同志的手中接过6558元钱时,这位年近40的汉子禁不住双手颤抖,热泪盈眶。这6558元钱是被无良老板拖欠了3年多的血汗钱,是法院帮助他拿到了多年要不回来的工钱。
临近年末,得到法院有情关怀的还不只是魏保喜一人,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为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海伦市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再施重拳,掀起突击执行活动。当日成功执结11起案件,执行到位款10余万元,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1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对1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者并处1000元罚款。
近年来,该院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威慑、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外来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生产的执行案件,坚持特事特办,快速了解案情、快速派执行人员、快速拟定预案、快速采取措施,尽可能简化执行程序,执行和解率和执行实际到位率年年创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