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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夫妻开公司收粮 “诈骗”农民粮钱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2-02 10:51:26


    海伦某乡42岁的男子刁某和其妻44岁的郑某,在外人眼里是办有自己的公司、开着豪车的成功人士,可就是这对让人羡慕的“土豪”夫妻,却因合同诈骗20余万元,目前,海伦市法院以被告人刁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郑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千元,二被告人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去年3月份,公安机关先后接到陈某、冷某、裴某、王某等多名受害人报警称,他们被刁某和郑某夫妻两人以赊购玉米的方式,共诈骗现金19.3万余元。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确认了被害人所报的案件属实,并依法立案侦查,办案民警经过几个月的艰辛侦查,将刁某在海伦市某小区被抓获归案,郑某并于5月2日被传唤到公安机关。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刁某、郑某如实供述了合同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办案民警查明,刁某、郑某夫妇于2008年在海伦市某乡成立了一家粮贸有限公司,经营收购粮食业务,法定代表人为刁某。2014年7月4日公司在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成立后,都是刁某和郑某以夫妻名义开展经营,二人分工明确,由刁某在外收购粮食,郑某负责称重、出据子、记账、付款。为了炫耀她们还购置了豪车,提升公司的知名度。

    外人眼中,刁某和郑某办有公司、开着豪车,是一对让人羡慕的“土豪”夫妻,但是两人光鲜的外表后面,是接二连三欠下他人巨额欠款。为了还上欠款,夫妻二人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以赊购三个乡48户农民玉米价值400余万元,来拆东墙补西墙维持生意。她们将收来的玉米烘干后出售,将卖粮款除给付农户140余万元外,剩余款未给付,用此款支付偿还烘干塔27万元,购买色选机32万元,买他人楼款45万元,其余欠款用于个人日常生活。约定还款到期后,农户多次催要未果,同时,郑某还与农户中断联系,16户农民无奈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才将夫妻二人捉拿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刁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赊购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被告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在犯罪过程中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刁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郑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悔罪,有坦白情节,应当对其减轻处罚。遂即判处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高价上门收粮谨防上当。“在农村地区,粮食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法官提醒广大农户,买卖粮食时最好一手交货一手交钱,切勿轻信“打白条”,谨防上当受骗。

    为此赋诗点评:

    土豪夫妻开公司,生意红火美滋滋;

    开着豪车到处跑,让人羡慕好日子;

    谁知好景不长时,欠下巨债赤了字;

    拆东补西来挽回,赊购诈骗农粮食;

    越滚越多没了治,还不上款是事实;

    农户无奈报了案,公安侦查俩白痴;

    抓获归案供事实,认罪伏法等何时;

    提醒农民要警惕,严防上当遭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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