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而一名男子李某却因喷洒农药致邻地吕某家黄豆秧苗枯死,找其理论时,发生争吵,吕某一怒之下将李某打伤。近日,海伦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喷洒农药”而起的刑事案件。最终以被告人吕某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时,赔偿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真是得不偿失。
原来,李某和吕某都同住在一个村,还是比较要好的邻居,就连自家的责任田都挨着,两家一个地种玉米,一个地种黄豆,相互都有个照料。天有不测风云,可就在两家为自家地忙碌着,倒霉的事还是发生了,李某在自家地给玉米秧苗喷洒农药时,将吕某家地的黄豆秧苗药着了,引起争执而打架。
2017年12月23日中午,精明又能干的李某在自家地里给玉米秧苗喷洒农药,在喷洒时,由于风向问题,将喷洒的农药刮到邻地吕某家的黄豆秧苗上,造成大面积的秧苗枯死。李某喷洒完后便回到家里。12时许,吕某发现后,便来到李某家找其理论,李某称自己在喷洒农药谁知有风刮过来,我也没有办法。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吵骂起来,后发展成动起手来。吕某一看李某不讲理,心生怒火,便在李某家菜园子门口操起支房门的一把锄头,朝着李某的腹部打去,将李某打倒在地,造成李某腹部穿透性损伤、脾破裂住院治疗。吕某将李某打伤后逃离现场而躲避起来,后家人报警。经鉴定,李某伤情属重伤二级,八级伤残。
2018年8月6日,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吕某投案后,赔偿李某的医疗等经济损失,李某对吕某表示谅解。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因发现自己家地里的黄豆秧苗被被害人李某喷洒农药致死,找其理论时,不能正确处理邻里关系而发生口角,持械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庭审中认罪、悔罪。被告人吕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应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官提醒:人与人之间难免发生摩擦,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务必保持平和的心态,相互多些谅解和宽容,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快,作出不理智的举动,触犯法律法规。这不,此案的被告人吕某就因邻地被害人李某往自家地玉米秧苗喷洒农药,导致自家黄豆地秧苗枯死,找其理论而发生争吵,引发的一起伤害案。
为此赋诗点评:
法盲农民不懂法,不知维权是个啥;
认准自己是个理,不管春秋到八夏;
邻地喷药出了岔,风向不对到处刮;
殃及邻地犯了药,秧苗枯死真白瞎;
找其理论怒气发,双方争吵便厮打;
一怒之下锄头挥,造成脾破倒地下;
促成事实能说啥,只好投案免处罚;
此案教训是深刻,不能因小免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