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8日,海伦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将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慑于法律威严,王某履行了还款义务,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范某与被告王某是朋友。王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范某借款。2016年3月27日,原告范某在银行支出现金借给被告王某2.5万元,双方约定2016年4月27日偿还,并约定如到期不还按0.12%月息给付利息,被告王某给原告范某出具借条一张。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王某未予履约,原告范某催要多次,被告王某以种种理由久拖不还,原告范某无奈一纸诉状将被告王某告到法院。法院立案后,于2018年3月20日调解结案,被告王某于2018年5月1日前给付原告范某借款2.5万元,被告王某依然未予履行。
申请执行人范某并于2019年1月10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于2019年1月15日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规避执行责任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及向法院书面申报个人可供执行财产和收入信息,并告知逾期不履行义务及拒不报告财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如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或有妨碍执行的行为,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义务、报告财产,而且执行人员多次登门寻找被执行人,但王某东躲西藏规避执行。更严重的是失联外出去向不明躲避执行,经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金融机构存款及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发出限制消费令。
就在2019年6月18日中午下班后,执行员卜松海突然接到申请人执行人范某来电,提供被执行人王某在福民乡福民村,此时正在下大雨,执行员卜松海等三名干警根据线索顶着大雨驱车赶到60余里外的福民乡富民村,将被执行人王某围堵在家里,当执行员卜松海等干警站在他面前时,他正在家里低头玩手机,这突如其来的场面,使他顿时吓了一跳。执行员卜松海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此时,被执行人王某抵触情绪较大,不愿与法院配合,已经要到下班的时间,执行员卜松海进行耐心的释法劝说,整整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也无济于事。经请示领导后,对其实施拘留。当听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被拘留时,这个“老赖”慌了神,态度瞬即转变,急忙应承即刻筹款履行义务。随后,他打电话给家人,向亲戚朋友借钱,亲戚朋友从福民赶来送来了案款,微信转账,最后凑齐2.7万余元送至海伦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范某收到执行款后,连声表示感谢,致使该案圆满执结。
执行局长孙继光称:“现在的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的手段花样百出,有通过假离婚、假破产、关联交易转移财产的,也有利用互联网金融转移财产的。但随着法院执行力度加大,加上执行查控系统的运用,最终还是会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