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某村的两亲家在一起饮酒,闲聊到村里修路一事没有通知而不满,乘车来到镇里讨说法,两人在镇政府大声喧哗。不听劝阻,大闹镇政府。接到报警的民警赶到现场调解,没想到这两亲家不但不听劝解,还辱骂、殴打前来处警的民警。近日,海伦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曲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贾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曲某、高某夫妇与贾某系亲家关系。2018年8月4日中午,任本村组长的贾某在曲某家中吃午饭,曲某准备了好酒好菜招待亲家贾某和姑爷贾某某,几个人坐在一起喝了起来,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两个人就闲聊了起来,贾某闲聊时说村上修路签字的事没有通过他,让别人去办理而产生不满,非得要到镇里找镇长说道说道。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喝着小酒,贾某喝了一杯多白酒,曲某喝了二杯白酒,两人喝完白酒后,又接着喝了四五瓶啤酒。酒足饭饱后,就在当日下午14时许,两人带着醉意乘坐贾某某驾驶的车辆去镇政府,二人上楼后,贾某带着酒劲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被镇政府秘书李某劝阻,二人不听劝阻,并辱骂李某和镇领导,李某见状立即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所长杨某向二人出示警察证后,并要求二人跟他们回派出所。二人拒绝配合,还对杨某进行谩骂并撕扯警服,并对现场民警撕扯、推搡、脚踢、拳打等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这时,贾某某从车上下来也参与其中,用拳头击打杨某头部。在对双方进行劝解的过程中,突然,高某前来阻止,不让民警将二人带走,由于高某酒喝的挺多,没站稳坐在地上,欲起来再次阻止时,一把将辅警王某的裤裆抓住,造成王某睾丸抓伤,高某便逃离现场而躲藏。同日,民警强行将曲某、贾某、贾某某带至刑警大队进行处理。该案经刑事技术鉴定,李某损伤程度评定轻微伤,不构成伤残;王某损伤程度评定轻微伤,不构成伤残;杨某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不构成伤残。曲某、贾某、贾某某于当日被刑事拘留;高某于2018年11月22日被公安机关在某镇小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曲某、高某、贾某、贾某某无视国法,不能正确处理日常工作、生活方面事宜,对正常执法的警察实施殴打、推搡、脚踢、拳打等暴力行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使一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一名民警受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对其予以惩处。四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有坦白情节,可依法、酌情对四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负有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法人人身及财产权益的法定义务,在派出所办案时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等行为,必定会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此案就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妨害公务罪,一家四人双双被判刑,她们的做法值得广大平民的深思。
为此赋诗点评:
亲家公聚家吃饭,好酒好菜桌上端;
酒过三巡喝正酣,闲谈莫论村事间;
修路之事大不满,要找政府领导谈;
哪知喝酒惹事端,大闹政府一门喊;
秘书阻止不听劝,立即报警除后患;
民警出警到现场,进行劝阻亮证件;
二人不服天朝管,拳打脚踢没个完;
姑爷见状要带走,参与其中挥起拳;
欲将带到派出所,突然杀出女猛汉;
不让带走意志坚,酒喝高了没法站;
坐在地上欲阻止,抓民警裆伤睾丸;
哭笑不得嗷嗷喊,一看不好跑很远;
民警强行带出院,将其三人押公安;
技术鉴定轻微伤,受伤人员不构残;
四人行为够大胆,殴打警察进牢监;
认罪伏法没得说,四人双双均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