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出打工,长期不履行家庭义务,从此抛家弃子“消失”了5年,音讯全无,无奈之下,妻子将丈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海伦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作出缺席判决,准许原告王女士与被告周某某离婚,原、被告的女儿欢欢未成年,由原告王女士负责抚养。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周某某于1996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多的恋爱,俩人在1998年2月登记结婚,生育一女儿欢欢。周某某外出打工,此后王女士和家人都无法与周某某取得联系。因需要负担家庭开支,王女士也在当地打工,欢欢由爷爷、奶奶看管。可是,王女士一直等待着周某某,五年过去了,周某某仍然杳无音信,王女士认为,俩人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女儿也逐渐长大,故王女士要求离婚。
因被告下落不明,海伦市法院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了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开庭时被告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事实后认为,被告从1999年起外出打工,此后原、被告互无联系,被告抛家弃子下落不明,双方分居已经有五年,、原、被告间长期互不沟通,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准许。原、被告的女儿欢欢未成年,由原告王女士负责抚养,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警示】维持婚姻健康的秘诀,铸造幸福婚姻。
幸福婚姻不仅仅是一个理想,更是一个需要用心经营、用爱包容的生活理念。下面我们就教大家几个维持婚姻健康的秘诀,虽然这些东西看上去十分简单,但在现实中却很难面面俱到。
1、责任感强。责任感是持久幸福婚姻的基础。相互倾慕的男女一旦结成夫妻,就要向对方、向社会、向子女负责,没有这种观念,夫妇就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他们之间虽也有些小摩擦,但彼此的义务促使他们克服困难,同舟共济。
2、正视现实。热恋中的情侣,往往从神话故事里认识爱情,对未来抱有不切实际的希望,以为一结婚便万事如意,处处都能得到对方的理解和照顾。婚后如不能正视现实,接踵而来的家庭琐事、夫妻摩擦等等,会使他们产生厌倦心理,甚至给家庭带来阴影。
3、相互适应。不同的生活经历造就了不同的性格,相互尊重和谅解,是融洽夫妻关系的前提。一位性格内向的妻子同一位脾气暴躁的丈夫相依生活后说:“我不赞成他的脾气,也绝不去学,但我喜欢他的坦露。我们之所以能在一起,是因为他给了我奔放与热情。”
4、宽容与迁让。在家庭琐事面前,夫妻间应避免争吵,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就不应斤斤计较。对方有了缺点,要学会宽容。过分责怨往往伤害对方的自尊心。一位丈夫说:“我们从来不因对方做错了某件事而发怒,因为当有自责心理时,需要的是慰藉。”
5、婚后谈情。繁重的家务和工作往往会代替夫妻间的谈情说爱。幸福的婚姻都有这样一个秘密,即给性生活以优先权。只要可能,他们会“有求必应”,有时会离开孩子,或夫妻单独外出度假。这既有利于沟通情感,又满足了性的心理和生理上的需求。
6、同舟共济。在夫妻漫长的生活道路上,难免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坎坷,如果夫妻能够共同分担、相互慰藉,度过难关后,夫妻关系更加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