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作为一农村信用社主任,迷恋“网络赌博”和吸毒,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73万元资金。近日,海伦法院一审审结此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4年,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黄某56万元挪用资金。
黄某自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间,利用其担任某信用社主任的工作便利,在管辖的村镇时,采取放贷不给农户自己使用和顶名贷款等手段,挪用本单位资金73万元归个人使用,至今尚有56万元未归还。
2017年3月,某镇村民王某想买牛饲养找到黄某贷款,黄某便给王某贷款20万元,王某不但没有使用这笔贷款,而是让黄某直接留下使用一年。到期后,黄某仍然霸占此款,并让王某续贷,黄某继续使用至今未还。
2018年初,某镇村民李某要做点小生意找黄某要贷款20万元,黄某告诉李某,你是单身不符合贷款条件,并让李某以父亲的名义贷款40万元,给自己使用20万元,黄某使用后分3次还给李某7万元,余款13王源一直未还,李某偿还贷款26.7万元。
2018年春天,某镇村民张某种地需要资金找到黄某贷款10万元,黄某以同样的手法让张某贷款20万元,自己使用10万元,贷款下来后,张某以自己种地钱不够用,只给黄某5万元,黄某使用至今未还。
2017年6月,某镇村民盆某想用贷款10万元还外债,便通过信贷员张某找到黄某,黄某让盆某贷款20万元,给他使用10万元。这20万元贷款盆某和黄某均为偿还。
2017年3月某镇村民夏某承包了两垧土地因资金周转不开,便找到黄某贷款5万元,黄某同意给夏某贷款,但条件是让夏某直接贷款20万元,给他使用10万元,贷款到期后,黄某未按约定还款,夏某自己将20万元贷款还清。
2018年4月,黄某自己因手头紧,便找到村民景某让其找人顶名贷款8万元,景某便找到其亲属刘某,刘某同意给黄某顶名贷款,但自己也想贷款2万元,黄某应允,以刘某的名义贷款10万元,刘某使用2万元,黄某使用8万元。贷款到期后,刘某使用的2万元已还清,黄某使用的8万元至今未还。
贷款村民觉得上当,纷纷站出来进行举报。
综上所述,黄某一共挪用本单位资金73万元,案发前归还7万元,案发后他人代还10万元,尚有56万元归还,挪用款项被黄某用于网络赌博和吸毒所花掉。
经侦查,黄某于2019年4月22日被市监察委在海伦市高速公路收费站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身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冒名贷款、放贷不给农户使用等手段,挪用本单位资金73万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非法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挪用资金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到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以案说法】
本案中,黄某采取简单的犯罪手段,一再得手,轻易地挪用73万元,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尽管金融系统的制度严密、全面,但是“一把手”破戒,就很容易形同虚设。它的警示在于,必须设定所有人员的责任,才能避免由于制度被践踏所带来的隐患。作为金融机构,必须针对行业的特殊性,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腐败免疫力;抓好对重点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此外,本案中围着黄某转的一群所谓“哥们”、“朋友”,无一例外都是冲着他手里掌握的权和钱来的。这也给掌握信贷权力的管理人员留下一个重要警示——对外交往一定要谨慎,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为此赋诗点评:
信社主任太糊涂,迷恋赌博和吸毒;
钱不够用想歪道,利用职务变通途;
替人贷款自作主,留下一半做赌注;
村民敢怒不敢言,欠下贷款心受苦;
七十三万大数目,欺骗村民不可辱;
村民觉得上了当,要求监委给做主;
立案调查被逮住,挪资金入不敷出;
罪有应得自己找,贪得无厌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