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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法院新任人民陪审员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19-08-09 14:44:45


  8月6日,在海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海伦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马亮提请的130名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当场表决,全部通过了人大常委会任命。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军为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证书。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海伦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式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30名。


  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一定要深入践行《宪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要求,担当负责、恪尽职守,自觉处理好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全力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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