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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神操作,仅用微信就能够调解化解纠纷

——海伦法院率先首推网上调解:冤家打官司不必碰头

  发布时间:2019-09-17 15:53:45



接线员在12368诉讼服务平台接听当事人立案咨询

  “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应用越来越广,没想到动动手指头,轻击鼠标,就可穿越空间限制,实现网上调解;轻触屏幕,登陆微信就能将网上立案、诉讼指南、案件查询等便民诉讼信息尽收眼底,使得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得以通过微信成功调解。这也是海伦法院举行网上调解,率先开通的首个网上微信调解平台。调解成功后,向当事人张某邮寄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该案系全省法院系统首例通过网络进行调解的案件。

  2019年8月27日上午,海伦法院通过12368热线电话,当事人利用电话咨询,人在外地能否立案解决纠纷,接线员准确答复并指导当事人立案,立案后,巧用微信群推出网上调解第一案,由立案庭庭长李福坤法官接手,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网上调解,减轻在外地工作的当事人奔波之苦,“远程”促使两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李福坤法官与书记员向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明

  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2012年10月26日,一对80后夫妻因婚后性格不合而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女儿归母亲张某抚养,父亲由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可自2019年1月起,父亲由某拒绝支付抚养费至今。女儿母亲张某通过海伦法院12368热线咨询,对前任丈夫由某在外地打工,路途遥远,到法院诉讼不便能否立案,不用回来能否将案件解决。立案庭法官了解到他们的意愿后,及时向他们进行普及网上立案调解知识,使他们有了解决纠纷的信心。在立案法官的指导下,在8月27日下午13时34分,女儿母亲张某替女儿代理很快将立案全部手续在网上递交,要求前任丈夫由某给付女儿抚养费。李福坤法官考虑到她们的实际情况,征求女儿母亲张某和前任丈夫由某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网上微信远程视频调解。


当事人在网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李福坤法官与书记员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意见

  在李福坤法官分别与女儿母亲张某及前任丈夫由某在网上建立微信群,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回复确认信息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同时,以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立案、应诉相关手续,确定双方的争议焦点。


李福坤法官与书记员在网上进行调解录音录像

  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李福坤的建议后,于下午13时58分,通过微信交流的方式,在李福坤法官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发表观点、举证质证。很快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意向,前任丈夫由某愿意给付女儿的抚养费。李福坤法官根据女儿母亲张某和前任丈夫由某的意见拟定了调解方案,在线传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在线对调解方案予以认可,并提供了邮递地址,法院顺利地进行了邮递送达民事调解书。

  女儿母亲张某接到民事调解书后,亲自向李福坤法官打电话高兴的说:“这个网上调解平台真中,没想到在法院打官司还有这么便捷的途径,我人没到法院,坐在家里就能把纠纷解决了,我真的感谢给我办事的法官”。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认可


确认送达地址

  该平台上线运行,意味着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网上调解平台足不出户就能解决自己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满足人民群众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的需求,真正做到打官司不求人。

  近年来,海伦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诉讼服务,当事人在网上实名注册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完成指定操作,便可实现网上立案,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以解决纠纷,有效减少诉累、节约成本,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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