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开车被人追尾,误以为自己要担责任,急忙跑路,反而成了交通肇事逃逸者,不得不为整个事故买单。海伦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5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陈某某开着挂车行驶在哈黑公路海北路段时,同向行驶的轿车因欲超车,与陈某某的挂车追尾相撞。陈某某突然听到车后“哐当”一声,接着便看到一个轿车上的后视镜飞到自己车前。察觉可能有事故发生,陈某某急忙踩了一脚刹车,但随即觉得被人追尾不怪自己,且揣测停车后说不定自己还要承担责任,便开车离开了现场。不曾想,这一走,整个事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两车相撞过程中,轿车车主王某受伤,经抢救虽无大碍,但造成尺骨骨折,经法医鉴定,王某伤情属轻伤。而自觉不关自己的事的陈某某尚不知此次事故的严重性,依旧坦然地如往日一般正常生活。不想几天后,警方来到了陈某某家,将陈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且,事故中后车的驾驶员王某受轻伤,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就转化成了刑事案件。陈某某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说,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发生交通肇事后就犯了糊涂,没有及时停车保护现场反而驾车离开,不想因为这种行为吃了大亏。
【法官讲法】陈某某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这场牢狱之灾的,却因逃离的行为而身陷囹圄。法官希望了的遭遇能够给车主们提个醒,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逃逸,救人要紧,否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