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员将执行款交到当事人手中
78岁的王老汉接过执行款后激动地握着执行人员的手
当事人在盘点执行款
65岁的李老太太被车撞伤后始终卧床不起
李老太太高兴地在执行笔录上签字
被执行的3.5万元钱
执行人员在给王老汉数钱款
近日,海伦市法院执行局在法警队的大力配合下,对被执行人邓某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邓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一次性履行3.5万元赔偿款,获得提前解除拘留。
李老太今年65岁,家住海伦镇永隆胡同,与78岁的老伴相依为命,孤苦过活。去年6月的一天李老太在乘坐被告邓某承包的公交车时,在下车时摔倒受伤,住院治疗39天,共发生医疗费3.9万元,住院期间邓某为其支付4000元医疗费,余款拒绝赔付。李老太无奈诉至海伦市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邓某于2012年9月8日一次性给付李老太3.5万元。邓某逾期未付,李老太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海伦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孙继光、一庭庭长王玉文、副庭长吕振秋、执行员都基宇等多次找邓某协商执行事宜,但是邓某极不配合,声称有执行能力但拒绝执行,还对执行干警和法警们进行漫骂和威胁。在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规避执行责任告知书》后,对“老赖”邓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邓某见法院动真格的了,在看守所里让亲友帮助凑齐了全部赔偿款3.5万元交到法院,并承认了错误,获得提前解除拘留。
在执行干警来到李老太家将3.5万元执行款交到她手里时,李老太感动得热泪盈眶,激动地说“要是没有你们法院执行局,我的钱没的要了,你们跑了多少趟,连一口水都没喝我的,太谢谢你们了!”在执行干警离开李老太家时,李老太实心实意拿出100元钱让执行干警买盒烟抽,被执行干警们婉言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