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人民法院拟推荐2020年度全市法院“先优”典型候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8 09:10:39
根据《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法院“先优”典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海伦市人民法院拟推荐下列集体和个人为候选对象,并从即日起进行公示。
审判管理办公室参评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张伟宁参评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东风人民法庭参评全市优秀法庭;
立案庭为集体三等功;
白永顺为个人三等功。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海伦市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
电话:0455-5722792
传真:0455-5739843
海伦市人民法院
2020年3月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