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海伦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谋划普法新思路,为“七五”普法在辖区的实施保驾护航。在普法工作中,涌现出先进个人典型代表,海伦法院刑庭庭长白永顺荣获“绥化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
白永顺,男,1970年6月出生,党员,汉族,1992年毕业于绥化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在职取得黑龙江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先后任海伦市法院审判监督庭书记员、助审员,祥富法庭副庭长、庭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
白永顺同志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在工作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审判第一要务。多年来,他每天都挤出时间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来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他所办案件无一因程序或者实体问题被更审、改判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同时,为了把普法落到实处,他深入到省技校、第八中学、乐业中学,以校园暴力和不良校园贷为题给学生们讲法制课,深受老师和同学们喜爱。他还深入到社区给居民讲解套路贷和非法集资的防范,深受好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他在全市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市直各党组(党委)主管党务工作负责人集中培训班授课,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代背景,《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讲解重点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村霸”的表现形式和绥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依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解读依法认定和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惩处恶势力犯罪等方面的相关精神。通过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阐述了横行乡里、暴力胁迫,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套路贷的预防等方面的内容,深受参会人员的好评。平时,他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他都能经常性的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针对每一起案件,他不是就案办案,而是根据每个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罪名,在开庭后,找出被告人思想和行为方面的问题,对被告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尤其是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院党组组建专门合议庭,他主动担任黑恶势力犯罪的主审人,他能够积极组织合议庭成员和全庭刑事审判的干警学习中央和上级院的精神,系统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司法解释。他和我院扫黑办的同志一起组建扫黑档案。同时,提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活动。
白永顺同志决心在普法的道路上,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力争在普法依法治理实践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