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平台(http://49.4.122.28:8080/login/pro.htm?fy=850)或黑龙江省移动微法院等网上渠道,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外出,降低风险。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短信、微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
三、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四、海伦市人民法院建立全市法院执行应急指挥值班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谅解。
五、海伦市人民法院及各派出法庭立案、信访接待电话:
海伦市人民法院立案接待电话:0455-5739828
海伦市人民法院信访办接待电话:0455-5739786
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北法庭立案接待电话:0455-5511080
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兴法庭立案接待电话:15546546999
海伦市人民法院共合法庭立案接待电话:0455-5070067
海伦市人民法院伦河法庭立案接待电话:0455-5810011
海伦市人民法院东林法庭立案接待电话:0455-5550006
海伦市人民法院东风法庭立案接待电话:0455-5040065
海伦市人民法院祥富法庭立案接待电话:15945528388
海伦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