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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法院制定出台《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10 16:11:24


  为做好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后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疫工作任务,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做到审判执行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海伦法院出台《海伦市人民法院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月3日,海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亮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恢复正常办公后疫情防控工作,决定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关生任组长,组织党组成员,牵头各责任部门积极落实,制定出台了《海伦市人民法院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成立了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后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责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和应急组,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方案》要求,本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物业服务人员)进入院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只准在本人办公室办公,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出入办公大楼,外出返回办公大楼人员需重新测量体温和登记接触疫情情况。

  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出入。对参加诉讼活动及其他情况需要进入院内的外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由值班法警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不得进入。当事人登记后,在院内临时搭建的帐篷接待点侯等。导诉员根据诉讼服务大厅当事人人数等情况与值班法警沟通,随时调整进入诉讼服务大厅人员数量,一次不得超过5人。导诉员对当事人进行分类导诉,由志愿者引领来访人员至指定接待场所,后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将来访人员引导离开。

  严格规范人员接待秩序。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要多利用电话、微信、邮箱等不直接接触的方式,需当面接待的一律在审判庭、调解室、接待室或临时接待点进行接待,尽量减少接待时间。接待当事人应按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接待,超过约定时间的不得进行接待,当事人不得进入法院。

  严格执行防护消毒措施。在疫情结束前,每天要进行两次全面消毒,高频次出入点每小时消毒一次。所有办公办案场所,执法执勤车辆和院内私家车外部由综合办公室组织人员负责消毒,内部由驾驶员自行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一瓶酒精喷雾器,由干警自行对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做好消毒信息登记,建立消毒档案,做到记录详细明确,做到责任到人,及时登记。

  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服从、配合防控人员进行检测,及时汇报自身及家人健康情况,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院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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