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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法院采取“两查找、四联系” 高效执结涉犯罪罚金刑案件

发布时间:2020-05-11 17:26:16


  海伦法院根据上级法院部署,结合《全省法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方案》和本院正在开展的司法办案“百日会战”行动,采取“两查找(查找执行线索、查找财产)、四联系(联系被告人、联系服刑监狱、联系被告人父母、联系被告人近亲属)”,集中高效快速执结多起涉黑恶犯罪刑事罚金刑执行案件。截至5月7日,共执结罚金类案件11件,执结到位罚金10万余元。

   执行局在收到刑庭移送的十几起刑事罚金刑执行案件后,组织精干力量,每个案件专人梳理分析,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管理所、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等部门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并通过社区走访,传统调查等各种形式,积极查人找物,从而快速执结罚金刑案件。

  其中两起罚金刑案件,是3月30日刑庭移送的刘某因贩卖毒品、运输毒品罪案和4月13日刑庭移送的滕某诈骗罪案,被法院分别判处十六年六个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至1.8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件移交执行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2名被执行人提起网络查控,经查,未发现2名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和财产。又经过多方调查和了解,2名被执行人的家庭住址、父母、近亲属等,得知2名被执行人分别在不同的监狱服刑,执行干警驱车奔赴被执行人服刑的监狱,向他们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他们拒不履行的后果,督促他们尽快让家属筹款缴纳罚金。同时,执行干警与监狱狱政管理科进行沟通,通过工作联系函建议监狱在管教过程中,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得到了监狱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监狱相关部门对2名服刑人员采取了限制狱内消费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执行干警又通过监狱联系到被执行人刘某,告知其本人及家人必须全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督促其本人及家人尽快履行罚金。刘某通过打电话联系到母亲,让其筹款,并把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告诉执行干警。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刘某家人,向其亮明身份,督促其尽快帮助其儿子交纳罚金,并晓以利害,进行法律宣传,经过一番劝解和耐心疏导下,刘某母亲答应为其儿子交足罚金,以期盼儿子能够早日出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通过对刘某的父母沟通,在疫情期间,刘某的父亲通过转账的方式向海伦市人民法院执行账户如数交纳罚金,履行了法律义务,致使该案执行完毕。

  在执行被执行人滕某罚金案时,为确保罚金刑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家属,详细了解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等情况,并电话联系村干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执行干警费了很大周折,做了很多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滕某家属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齐了罚金。

  两起案件只是众多罚金刑案件中的比较典型案例,但每件案件都存在人难找、财难查的困境,需要执行干警反复走访调查,每个执结的案件都是执行干警们不辞辛劳的成果。

  海伦法院执行局力争在短时间内把罚金刑案件执行到位,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刑事制裁全面落实到位,全方位震慑犯罪分子,保障社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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