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激动的心情予以言表
“感谢执行法官,在疫情期间能快速执结我们的案件,帮我们要回被拖欠了这么多年的20余万元的工资款,解决了我们当前的困难。”5月22日,海伦法院成功执结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依法及时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原来此案方某等原告,在被告徐某辉承接的工地上干建筑活,后共欠工资款20余万元。2019年年末,方某、徐某强、王某民、魏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而将徐某辉、绥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海伦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至海伦法院。在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方某、徐某强、王某民、魏某的部分诉讼请求成立,遂于2019年12月5日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徐某辉给付原告方某200000.00元及利息、给付原告徐某强51000.00元及利息、给付原告王某民28000.00元及利息、给付魏某13500.00元及利息。
该案判决生效后,被告徐某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经多次催要,被告仍未支付,致使方某、徐某强、王某民、魏某的法律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方某、徐某强、王某民、魏某无奈之下于2020年4月14日向海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能够通过法院要回所欠工资款。
受案后,因案件涉及多名农民工权益,还是农民工讨薪系列案件,引起了院、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指令执行法官克服一切困难,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对案情进行了梳理,考虑到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当事人无法到庭,执行法官及时与申请执行人代表方某及被执行人徐某辉沟通联系,决定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执行工作。便引导当事人建立微信群,进行“线上”执行。起初,被执行人徐某辉一直拒不配合,执行法官没有气馁,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反复沟通,耐心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告知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要承担法律后果。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在执行法官的全力协调下,被执行人徐某辉认识到了自己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错误行为,表示一定配合法院执行,最终,被执行人徐某辉一次性将执行款全部交付到位。此案从申请执行到成功执结,总共用时1个月零8天,申请执行人方某、徐某强、王某民、魏某通过法院终于拿回了属于他们的工资款,他们对此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疫情防控期间,海伦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司法服务不掉线,立足职能作用,充分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灵活变通的方式,从传统执行到云执行的跨越式的提升,扎实开展各项执行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