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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情调解 保险判前获赔

发布时间:2020-05-27 14:44:23


  日前,海伦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之所以特殊是因为此案的原告是一名乡村支教的女大学生,在乘车下班期间与另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原告身体多部位严重损伤,至今仍靠呼吸机支撑呼吸,意识模糊,近乎植物人的病情状态。现原告已支出医疗费30余万元,已无力支付余下的治疗费用,各被告也没有为原告垫付医疗费,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该案由民事审判一庭承办,庭长和主审法官了解到原告此时急需巨额的医疗费用,迅速组织商议研究,并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庭长孙伟安表示不能因疫情影响案件的处理进度,耽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应立即建立绿色通道,建议尽快安排开庭时间,同时与各被告进行沟通,询问是否能够先行支付赔偿款。考虑到本次交通事故原告支出的医疗费已达30余万元,后续发生的费用还会大幅度增加,交强险的医疗赔偿限额和伤残赔偿限额可能将是足额赔付,主审法官在向庭长汇报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决定试着通过电话与交强险的承保单位华安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希望能够寻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的可能性。在向保险公司说明了当事人的现在基本治疗情况及诉讼请求后,保险公司非常同情原告的遭遇,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公司将全额先行进行赔付,即在已支付1万元的医疗费基础上,额外支付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的保险赔付费用。

  另一方面,本案立即确定了开庭时间,并通知了各方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作为被告的中驰公司办公地点在秦皇岛市,不能按时到庭。为快速处理纠纷,为原告尽快争取赔偿款,主审法官决定采取视频的方式开庭,中驰公司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按时在线出庭。由此,开庭当日庭审得以顺利进行,本案也及时进行了宣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起案件的处理,是海伦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海伦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处理了大量涉房地产、涉民生、涉农民工、涉种子化肥等群体性突出矛盾的案件,为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伦市市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司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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