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债务引矛盾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0-06-28 16:54:09
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本是亲戚关系,却因为借贷纠纷对簿公堂。案件进入到庭审阶段后,双方更是矛盾升级。
2018年5月15日,被告购买车库缺少资金向原告借款4万元,口头约定月利率1.5%,无借期约定。后原告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未给付。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原系亲戚,如果一味地判决,不利于家庭关系的修复。承办法官韩激光不仅庭审前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而且庭审中决定采取亲情说服的措施,从双方争执的焦点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和劝说下,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悉心调解,最终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并促使双方相互让步,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此案圆满调解结案,既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还维护了双方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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