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法院认真落实财产刑检察监督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06 16:36:33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财产刑检察监督反馈问题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推进财产刑案件相关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海伦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6日下午,专门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会上,认真贯彻落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辉关于财产刑检察监督反馈整改情况专项督导提出的要求,对我院财产刑检察监督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刑事审判庭庭长白永顺对刑事案件检查反馈的13件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逐案汇报。审委会评议认为对反馈情况认真认领,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吸取教训,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财产刑的判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准确适用财产刑,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移送执行部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审执衔接,完善相关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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