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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平台法官巧调解 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08-31 13:31:46


  8月24日海伦法院立案庭法官张伟宁充分运用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查找到当事人联系方式,通过电话沟通后,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6月7日,被告孙某在原告谷某处赊销柴油,经原被告双方结算被告孙某尚欠原告谷某柴油6000.00元。当时被告孙某未向原告谷某支付柴油款只是出具了欠条,后原告谷某由于经济周转困难多次向被告孙某追要该欠款,被告孙某拒不偿还欠款。原告谷某无奈之下,便一纸诉状将被告孙某告上法庭。


  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查原告谷先生的立案材料及相关证据后,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小,决定对该案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由于原告谷先生没有提供详细的被告身份信息,送达团队于当日到被告孙某的户籍地址送达应诉材料,得知被告孙某已经两年没有回来了,一直在外地打工,家中只有年迈的父母,两位老人听力减退严重,无法正常交流,被告孙某所在的村委会出具了一份证明,证实被告孙某常年在外务工,不知去向,村里也联系不上,案件送达陷入僵局。


  但是,立案庭送达团队并没有放弃,立即下发协助调查函,由原告谷先生的代理人董律师到海伦市公安局调取被告孙某的身份证号码,以便于查询其联系方式及地址。很快,董律师调取到了被告孙某的身份证号码。送达团队第一时间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输入被告孙某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查询到被告孙某的联系方式及地址。法官张伟宁立即拨打了被告孙某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沟通,法官张伟宁告知被告孙某,原告谷某将你起诉到海伦法院,本院已经受理此案,并于9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拒不到庭要承担法律后果。


  孙某对欠原告谷某6000.00元柴油款承认属实,对三年来未能及时给付柴油款深感歉疚。现自己在大连打工,不能及时回到海伦法院参加诉讼,希望法官能够帮忙协调处理此案,并表示自己可以向打工老板预支下月的工资,来给付拖欠原告的6000.00元柴油款。

  这样,承办法官张伟宁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沟通,认真了解了案情,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被告长期在外地打工不能到庭,在承办法官张伟宁的耐心沟通下,原被告双方最终同意通过微信的方式进行调解。于是,被告孙某和原告谷某互加了微信,被告孙某向打工老板预支下月工资,并通过微信直接支付给原告谷某6000.00元柴油款。随后,原告谷某向承办法官张伟宁反馈了和解的结果并表示撤诉。承办法官张伟宁并制作民事裁定书。又通过微信送达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案件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件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的快速送达,相比于传统公告送达至少节省了两个月的时间,不仅为当事人减轻诉累,而且节约法院司法资源,使得案件快速进入审理程序。特别是疫情期间,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充分保证了法院正常办公和当事人正常参加诉讼活动,使审判人员集中精力办案,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诉讼服务的能力。

  海伦法院在工作实践中,运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方法,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调解,力争在庭前或庭后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不但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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