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一起案件,走诉讼程序可能需要几个月,但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程序,在申请两三天内可能就被妥善处理完了。
近日,海伦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标的额12万余元的亲属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送达过程中,引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2019年5月1日,被告赖某丽以资金周转急需用款为由,向其妹夫马先生借款127000.00元,约定此款于2020年7月1日前被告赖某丽一次性偿还,由于双方系亲属关系,原告马先生考虑到自己的妻子与被告毕竟是亲姐妹,于是对此笔借款双方未约定利息,被告赖某丽在借款当日,为原告马先生出具借据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考虑到彼此之间的亲属关系,原告马先生再次同意再给被告赖某丽缓两个月时间,但被告赖某丽仍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双方间产生矛盾,关系恶化,最终原告马先生只得走诉讼之路。


海伦法院立案庭受理当事人网上立案申请
立案庭书记员通过网上立案系统接收该案材料后,经分流认为该案可通过调解组织、调解员先行调解,遂将该案委派于立案庭法官张伟宁,法官张伟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处理。经引导,双方当事人毕竟是亲属关系,昔日的感情也很融洽,均表示同意由承办法官先行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采用人民调解平台先行进行音视频调解,如调解不成直接转入审理程序。

承办法官张伟宁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视频调解
法官张伟宁和双方当事人准时开始音视频调解,调解刚开始,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法官张伟宁便先从借贷纠纷中债权债务当事人的权、责关系讲起,再向双方当事人讲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其次,又以亲情为突破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法官张伟宁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因双方当事人担心调解协议无法确保履行,法官张伟宁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海伦法院在线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并于当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裁定书,确认双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效,且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原告马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海伦法院将调解贯通诉前诉中,并引入司法调解、特邀组织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等多种满足群众需求的纠纷解决模式,全面提升司法效能。对于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积极开展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防止了“调而不结”、调解反复等情况的出现,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让人民调解更有效率,能够克服人民调解协议的效率局限性,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