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执行人冯某接过被执行人李某案款时,激动的无语言表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李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本没有借钱,只是一次好心的担保,竟让自己摊上了债务。10月26日,海伦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法官通过罚款、拘留、冻结、限高双管齐下巧妙执行,促使担保人自动履行担保义务,共同偿还原告借款8万元。
案情回顾
原告冯某与被告贾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3月20日,被告贾某因资金短缺,急需为工人开支向原告冯某借款8万元。向亲朋好友借钱是平常事,但讲求诚信依约还款是根本。双方约定2019年5月19日前还款,并没有约定利息。被告贾某找来朋友李某、吕某、杨某做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原告冯某将该借款以现金形式交付给被告贾某,四被告为原告冯某出具借据一份,并在借据上担保人处签名、捺印,被告贾某为原告冯某出具收据一份。借款到期后,被告贾某未按期偿还借款,原告冯某多次找被告贾某催讨还款无果,于9月26日将四被告告上了法庭。10月29日,海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贾某立即偿还原告冯某借款8万元;被告李某、吕某、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某、吕某、杨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贾某追偿。
法官释法
一、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本案中被告贾某向原告冯某借款8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冯某与被告贾某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贾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违约,依法应承担清偿债务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人李某、吕某、杨某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由于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因此被告李某、吕某、杨某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被告李某、吕某、杨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原告提交的证据足已证明其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原告冯某主张被告李某、吕某、杨某承担清偿责任,海伦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海伦法院判决被告贾某偿还原告冯某借款8万元;被告李某、吕某、杨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还款期一到,被告贾某便消声觅迹,变成了“查无此人”,而三名担保人便找到原告冯某协商,双方签订和和解协议,由三名担保人平分给原告冯某8万元,每个担保人给付原告冯某各27300元。协议到期后,三名担保人也未履行都变成了老赖。更可气的是担保人李某为躲避债务无视法律,却溜之大吉不知去向,申请执行人冯某无奈于2020年7月13日向海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姜晓燕对该案进行审查,依法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吕某、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积极申报财产,履行义务。同时,对三被执行人车辆、房产、存款等财产信息,进行传统查控和网络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姜晓燕找到被执行人吕某、杨某。传到庭之后,起初,二被执行人说:“借款人贾某借的款,与我们无关,我们只是担保人,再说被执行人李某也不在家,让我们还觉得挺亏”,拒绝偿还申请执行人冯某的借款。执行法官姜晓燕一边批评二被执行人,一边做二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明确告诉二被执行人,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希望其积极配合工作,并释明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后果。二被执行人将心里的委屈,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全部道了出来。二被执行人也承认了不偿还申请执行人冯某的借款是自己的不对。经批评教育,执行法官看条件成熟,几经劝说,二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慑于司法权威,二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冯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双方都非常满意,案件圆满执结。
但由于被执行人李某东躲西藏,早已离开海伦,还没有准确的居住地址。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姜晓燕一直在四处寻找被执行人李某的下落,却一直没能取得明显进展,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姜晓燕并没有气馁,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可能在秋收时回来收拾秋,执行法官姜晓燕要求申请执行人冯某给予配合,发现被执行人李某行踪立即报告。
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2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冯某突然联系执行法官姜晓燕,称本案的被执行人李某偷偷潜回家中收割粮食,并将被执行人李某的居住地点位于海伦市爱民乡及路线图发送给执行法官姜晓燕。被执行人李某在秋收时节终于露面了,执行法官姜晓燕通过对居住地点及路线图的辨认,最终锁定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居住地点,立刻关注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动向。
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姜晓燕一刻也不敢耽误,并向局领导和部门领导汇报,得到局领导和部门领导的支持。第二天天还没亮,立即组织干警火速前往被执行人李某的居住地点,并在被执行人李某家中附近等候。随后,执行法官姜晓燕又与申请执行人冯某取得联系,确定了李某就在家中。于是,便在申请执行人冯某的引领下敲响了被执行人李某的房门。正在床上酣睡的李某打开房门后,看到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顿时大惊失色,尴尬的表情呈现在执行法官面前。执行法官显然看出其有些惊慌,被执行人李某见已无处可躲,终于主动现身。将其带回法院后,被执行人李某以生活困难为由推拖履行,但或许此时连他自己也深知这样的老把戏不会奏效。执行法官姜晓燕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主动履行,告诉他如果依然拖延履行,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李某终于不再狡辩,当着执行法官的面一连打了多通电话筹集案款,最终,被执行人李某于当日履行完毕,也写下了书面悔过书,并表态“以前不敢来,就是怕来了就走不了了”。
当申请执行人冯某领取案款时,感到很吃惊,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故意躲避,她也没抱什么希望了,没想到执行法官这么快就给执结了,对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表示赞扬,连声说感谢。
法官提醒
担保有风险,为之须谨慎。日常生活中常有人碍于情面或讲义气,不了解担保的法律后果,超出自身能力就为亲戚朋友盲目提供担保,随意签字,最后却惹来一身“祸”。所以,担保无小事,希望大家能够意识到当担保人的法律风险,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