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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海伦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0-11-25 08:17:31


  2020年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新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海伦市人民法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海伦市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23名,事业编干警18名,肩负辖区4551平方公里、80万人口的各类一审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该院强化组织领导,巩固创建工作基础,提高整体素质,打造文明健康团队,着力打造“八大文化长廊”、诉讼“一站式服务”和六大精品项目。文化建设独具特色。

  近年来,海伦法院按照中央文明委的要求,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总抓手,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助推文明单位创建,坚持做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审判执行同部署、同实施、两不误、双丰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涵,引领司法文明新风尚,使海伦法院的“文明之花”娇艳绽放。

  由于文明创建工作的扎实推进和深入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三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0666件,结案19972件,年结案率平均为96.64%,民事案件调撤率57.84%。

  海伦法院高举文明创建旗帜,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实现了突破性革新,在全省百余家基层法院重点工作处排头位置,在绥化市法院系统扛旗问鼎。连续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党建先进集体、“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祥富人民法庭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庭先进集体”,共有8个集体、45名个人受到省、市表彰奖励。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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