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转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安保工作的通知》,强化警务保障工作,2020年12月2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推进警务督察工作,对7个派出法庭安保工作进行检查部署,保证各人民法庭安全保卫、疫情防控、装备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
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马亮,党组成员、副院长韩秋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责成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杨喜春要带队做好此项工作,督察工作要认真对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通报问题逐项落实到位,对出现的问题,坚持对标对表原则,逐条整改到位。

杨喜春等一行四人先后对各人民法庭警用装备、单警装备、安全检查设备、防火措施、疫情防控措施、急救药品配置等多方面进行了检查,对相关药品、器械的使用期限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并及时维护更新,检查了与安全保卫相关的各种制度及警示图版上墙情况,对安保警员提出了更严格的工作要求,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也做了相关部署。
所有督查工作项目结束后,杨喜春与各人民法庭庭长进行了与安保工作相关的座谈,认真分析了现在人民法庭的安保形势,临近年关,人民法庭的案件量会逐渐增多,各种纠纷、情绪过激的当事人也会随之增多,就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交换了宝贵意见,对审判人员与安保人员的相互配合也提出了相关建议,确保把各种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杨喜春按照省高院的安保工作要求,对法庭的派驻司法警察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极易发生冲突的案件的当事人要重点观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汇报法庭庭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避免发生危险;二要严格落实“逢进必检,每进必检”的工作要求,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履职能力,对来庭当事人要严格进行安全检查,不可随身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庭办公区,接近法庭工作人员;三要提高服务能力,对当事人要注意工作态度和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
随着全国各级法院对安保工作日益严峻,海伦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一直以来更新意识、更新技能,同时,也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大力加强警务保障工作,为保障法院审判、执行、信访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