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日,海伦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洪有顺刚刚结束一场庭审,在返回办公室时,看到一名当事人在审判庭门口双手举着一面写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
“原来是你!”洪法官立刻认出曾经审理的案件的原告陈某。“洪法官,感谢您,我特地来送锦旗。因为疫情原因,锦旗送迟了,您一定要收下。谢谢您让我的权益及时得到了保障,是您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高效、为民,谢谢您!”
这件事情还得从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说起,陈某作为案件原告诉请被告给付货款1437458.50元及利息64405.33元,共计1501863.83元,并自2019年10月25日起至履行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支付利息且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此案被告系海伦市年产30万吨乙醇项目工程承建商。2019年8月,被告单位员工邢某在原告处购买合沙、山皮石、碎石、细沙等建筑施工材料,原告将上述材料运至被告施工现场,并由被告单位收料员岳某签字确认。2019年10月12日,原、被告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390008.50元。另被告在原告处赊购水泥、红砖等施工材料共47450.00元,由被告项目经理杨某在收据上签字确认。以上货款共计1437458.50元。
陈某采取了多种方式向被告索要货款,被告拒不给付货款,陈某无奈之下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随着案件的推进,经过洪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终于认识到了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坦然承认了买卖事实,并表示愿意支付相应货款,并且同意与原告进行调解,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后经法院确认,陈某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调解协议期限届满前,便将拖欠的全部货款向原告给付,避免了被申请强制执行财产。陈某收到被告给付的货款后,陈某非常激动。为感谢海伦法院法官高效的审判力度,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至法院,以表达对审判法官辛勤付出的感谢。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认可;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严格公正司法的钦佩。
海伦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司法服务,妥善地运用调解的方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助力“六稳”“六保”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