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作为“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将教育整顿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23日,海伦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对一起由明水法院管辖的离婚纠纷案件,仅用8分钟帮助当事人完成了跨区域立案,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诉讼难题,充分体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使得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及时维护。

工作人员接待赵女士并了解案件情况
原告赵女士及被告满某系明水县人,两人于2003年登记结婚后,一直定居在明水县内。婚后生育两名子女,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闹矛盾,被告满某多次动手将原告赵女士打伤。近年来,被告满某更是变本加厉,打骂妻子、孩子的行为愈加严重。就在2020年3月11日,两人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满某再次对原告赵女士拳打脚踢,连孩子都不放过,打的原告赵女士遍体鳞伤,无奈,原告赵女士一个人跑回到家住海伦的母亲家中。原告赵女士认为两人夫妻感情已破裂,便来到海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通过法律手段与被告满某离婚。

工作人员利用“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板块为当事人向管辖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法官张伟宁耐心的接待了赵女士,认真审查了起诉状等诉讼材料,细心倾听赵女士的陈述,经审查发现,被告满某住所地在明水县,依法应由明水法院管辖。赵女士通过张伟宁释法明理后表示,此去明水有点害怕,其在当地人生地不熟,实在已经无可奈何才来到海伦法院求助。张伟宁请赵女士稍安勿躁,当即联系明水县法院,并利用“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板块,向明水县法院发出了跨域立案的协作请求,明水县法院仅用了8分钟,便通过审核受理了该案。随后,明水县法院工作人员将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发送至海伦法院,工作人员指导赵女士通过微信向指定账户缴纳诉讼费,并将赵女士的诉讼材料纸质版立即进行邮寄。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立案。

管辖法院仅用8分钟审核受理该跨域离婚案件
原告赵女士终于舒展开了眉头。哭诉着说:“这段婚姻耗费了我太多的感情,面对脾气暴躁的丈夫已经忍无可忍,内心已经惧怕再次回到明水,也不敢去回忆当初刚刚在一起时的美好生活,真心感谢张法官帮助我在海伦法院进行跨域立案”。
跨域立案服务是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正逐渐发挥出更高效、更集约、更便民的功能。协助群众跨域立案,这是一桩小事也是一件实事,法院的工作虽然纷繁复杂,但一桩桩一件件都关系民心向背,司法公信力也在人民群众的一次次满意中得以体现并逐渐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