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案情,下乡送达取证,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官应尽的责任,也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的具体体现。海伦法院海北法庭庭长孟令臣始终坚定这一使命、责任。
日前,海北法庭审理一起道路交通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案发时车辆的状态、速度等情况各执一词。第一次庭审后,孟庭长为了查明案情,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案发现场,勘察事故地,并对案发时的车辆进行查看取证。

孟庭长对案发时的车辆进行测量,登上车辆感受农用车的视线情况,看是否存在死角并观察车辆的转向灯情况,以便查明案情。为此法庭干警奔波在乡间,竭尽全力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像这样的“来回奔波”,只是法庭日常工作其中的一个缩影,类似的情景每天都在上演。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被告一直不接电话,为及时化解纠纷,孟庭长按照起诉状地址到达被告家时,被告的父亲告知被告已搬到市里陪读,但办案法官并没有气馁,在向老人家了解完案情后,在其住处也留下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及起诉状并留下办案法官的手机号,以便后续取得联系,办案法官也将继续同双方当事人沟通,解决纠纷。
司法机关作为与人民群众紧密接触的第一线,所面临的矛盾最集中,问题也最具体,法庭正是冲锋在前的先锋,日常工作离不开田间地头,但每一名干警却不怕苦、不怕累,只怕当事人纠纷得不到化解。我们愿看到每一位当事人解决纠纷后的笑脸,这微笑正是对我们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