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
为深入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海伦法院全体干警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六、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得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八、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九、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坚决做到不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是我们工作的主线,恪守法律、不徇私情是我们的执法办案的底线。海伦法院全体干警保证坚决按照以上承诺执行,决不违反,并以真诚的态度主动接受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果您发现我院干警有违反“三个规定”行为,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情况。愿我们共同携手维护司法公正,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懈奋斗!
海伦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