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言说:姐妹连肝胆,兄弟同骨肉;上山要靠亲兄弟,打虎要靠父子兵。兄弟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体谅本是人之常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同胞兄弟不能正确处理生活中的矛盾,用武力解决纷争,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海伦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大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时,赔偿被害人郭小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7.6万元。
郭大某与郭小某系同胞兄弟,平时关系不错,分家另住两家相互走动。后来因赡养老人起了纷争,郭小某多次找郭大某协商此事,郭大某就是不同意赡养老人,因此两家掰生。2015年4月17日上午9时许,郭小某吃罢饭途径郭大某家门前时,被郭大某看见后边骂了郭小某,郭小某很是生气与郭大某发生口角,后郭大某回家操起一把尖刀赶出门外,郭小某见状后便从板杖子上掰一块木板与前来的郭大某打斗,在打斗中,郭大某用尖刀将郭小某腹部扎伤,造成郭小某左肾扎伤。经鉴定,郭小某的伤情程度为轻伤。后郭小某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8.2万元。郭大某将郭小某扎伤后,家人积极赔偿郭小某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郭大某赔偿郭小某的经济损失7.6万元,并得到郭小某及家人的谅解。
海伦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认定郭大某犯故意伤害罪,考虑到系兄弟之间发生的犯罪,同时,郭大某赔偿郭小某的经济损失,并得到郭小某及家人的谅解。法院根据郭大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析理】为什么要“亲兄弟、明算账”?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关系至为亲密的人,如:兄弟姊妹、叔侄舅甥、表亲妯娌、多年挚友、甚至是父子母女间常常会出现因为产权分割不清、财产分配不均、权力划分有别而争吵不休,纠纷不断甚至大打出手。于是,“亲兄弟明算账”就成了许多人的共识,认为解决此类问题或纠纷的最好办法、最佳途径就是明晰产权,界定清楚各行为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公开透明地分割利益所得。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权衡“兄弟”之情和利呢?不会伤害兄弟等至亲至密之人的感情呢?只有一种方法,就是“亲兄弟、明算账”。郭大某、郭小某系同胞兄弟就是很好的例子,对待老人上出了问题,不能正确处理生活中的矛盾,用武力解决纷争,其结果两败俱伤,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