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下施盗窃胆大贼食恶果
作者:冯国春 发布时间:2015-10-28 14:37:32
海伦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周某某系无业游民,2015年6月,他无事在外面溜达,当走在某小区车棚处发现有一台电动车钥匙未拔,心生贪恋,在监控镜头底下将该车盗走。却未想到他的这一举动被某小区车棚的监控镜头记录在案。案发后,周某某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本案被告人周某某见小利起贪恋,以为秘密行窃无人知晓,不曾想作案过程被监控录像一一记录,最终难逃法网、自食恶果。法官呼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依靠自身辛勤劳动获得财富,方能活得坦荡自在、无愧于心,莫因贪心贪恋害人害己,以致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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