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诉讼参与人: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德尔塔”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传播链已波及国内多省、市,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和聚集,稳妥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海伦法院将全面推行网上诉讼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海伦法院将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畅通网上诉讼服务渠道,积极引导诉讼参与人通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络查控、网上接访等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业务,敬请诉讼参与人给予充分理解、支持与配合,优先通过互联网开展诉讼活动。同时,对于各项矛盾纠纷,建议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的方式,低成本、多渠道化解纠纷。当事人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员通过调解平台在线主持调解,线上办公,减少人员聚集。
二、确需诉讼立案时,建议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通过微信小程序“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异地办理立案业务的诉讼群众可以选择跨域立案、网上缴费。也可选择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立案,邮寄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152300;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立案情况;网上诉讼服务工作指南及宣传本院全面推行网上诉讼服务的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海伦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三、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目前正常开放,仍然可以通过窗口现场递交材料或办理其他诉讼事项,需到本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务必按照海伦市最新相关防疫规定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本院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诉讼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四、对网上诉讼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法官和书记员反映,我们将及时予以研究解决并给予指导、反馈。其他诉讼服务事项请拨打12368咨询,疫情防控期间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当前,使命在肩。海伦法院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有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广大诉讼参与人提供更加多元、便捷、优质的诉讼服务。让我们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附:《网上立案操作指南》
海伦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