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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意见 接受监督】海伦法院深入开展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23 08:41:49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实施办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及时、客观地了解当事人对法院案件质效的评价情况,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促进法院案件质效的提升,切实增强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近日,海伦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和积极开展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工作。 

  一 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   

  海伦法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针对《黑龙江省高院关于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实施办法》进行贯彻落实。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打官司不求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去对待,形成了一把手亲自督办,指定立案庭为牵头部门,将此项工作在院内及七个派出法庭全力推进,切实提升当事人对海伦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二 加强组织领导,全方位落实推进。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多措并举,由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及综合部门,各司其职、联动共同推进,从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入手,切实开展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工作。制定《海伦法院关于推进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实施方案》,围绕组织培训、宣传推广、长效机制三个方面规定推进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的具体举措。 

  三 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宣传推广。   

  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当事人满意度评价”设备,由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进行具体操作。在安检区、诉讼服务中心等候区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并配备清晰的操作流程图,对人民群众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当事人评价案件质效的专用电脑,由引导员指导当事人进行具体操作。并印制发放《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宣传手册,以及通过“两微一端”对该系统进行大力宣传,加大对当事人评价系统的推广。 

  四 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参与度。   

  海伦法院第一时间对各审执业务部门干警进行专业培训,由张伟宁对当事人满意度评价系统操作进行实操指导。张伟宁从“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手机端)”和“诉讼服务平台(电脑端)”两种满意度评价渠道分别进行具体演示指导。参与培训的干警纷纷畅谈意见,此次培训对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发挥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海伦法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畅通人民群众评价法院工作的新渠道,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工作满意度。 

  附:当事人满意度评价系统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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