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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建设】启动诉前调解“快捷键” 半个小时“速结案”

发布时间:2021-08-25 16:38:22


  “太感谢法院了,折腾这么长时间都没要到的钱,来法院半个小时就拿到手了,还不需要对簿公堂,诉前调解真便捷!”当事人于某激动地说道。近日,这起因生命权引发的纠纷,在立案法官张伟宁的调处下,矛盾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


立案庭法官张伟宁接待三原告了解情况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宋某(已故)在被告某医院治疗期间,不知何原因坠楼身亡。随后,被告单位负责人立即通知其家属,家属得知消息后,对宋某的死亡结果表示无法接受。于是,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妻子于某及两名子女,找到被告询问死因,被告向宋某的家属出具有关部门的鉴定证明材料,认为宋某的死亡排除他杀。但宋某家人认为,宋某在被告医院住院期间,虽处于康复治疗期间,但仍然意识不清、精神异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医院未采取监护和加装防护栏等安全防范措施,在监管、护理和安全防范方面存在严重漏洞,才酿成宋某坠楼身亡的惨剧,被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三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诉前调解   

  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张伟宁高度重视,认为该案属于矛盾争议较突出的医患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容易引发更大的矛盾,对原告及被告医院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不断的进行沟通。三原告表示同意与被告进行诉前调解,但是因前期就赔偿数额双方协商未果,也希望法官能够帮忙做调解工作。张伟宁立即联系被告医院负责人,经沟通后被告方也同意诉前调解解决。 

  

张伟宁组织双方当事人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张伟宁发现原被告双方就赔偿数额各持已见,互不相让。宋某的妻子因身体原因需常年吃药,家里经济并不宽裕,而宋某的意外离世更是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在了解这个情况后,又多次与三原告和被告医院沟通协调,向他们讲解生命是宝贵的,但人死不能复生,双方当事人都应该从实际出发,这样才能解决纠纷,只有实现和解,才是双方利益最好的选择。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示之以利害,双方当事人都能够考虑到死者为大,都愿意各退一步,最终被告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与三原告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海伦法院切实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多元司法新需求,化解矛盾纠纷,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公正、高效、便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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