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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建设】诉前保全促调解 非诉讨回贷款钱

发布时间:2021-10-13 09:59:03


  “我银行为客户贷的款,要了两年多了,感谢法院为我们讨回公道……”办理领款时,某银行工作人员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近日,海伦法院利用诉前保全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通过非诉机制帮助一家金融企业在半个月内讨回全部贷款,在依法快速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两年前,王女士因做生意资金不足,到某银行处贷款。贷款到期后,王女士未按期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但一直拒不给付。银行无奈向海伦法院申请对王女士银行帐户内的资金进行冻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首先与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为了尽快帮助金融企业讨回欠款,避免被转移财产,造成金融企业损失较大。并与王女士电话沟通,王女士辩称此贷款没还,主要是生意亏损造成的,现资金周转不开,暂时还不上这笔贷款,也不愿意接受调解。由于王女士态度强硬不愿到庭,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即使经过诉讼程序,可能也无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如何让王女士接受调解,在诉前调解阶段就将纠纷化解成为了解决问题的症结所在。因王女士的拒不配合,在银行提出保全申请后,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补充完善诉前财产保全手续,依法审查后,立即做出了保全裁定,并利用午休时间前往银行冻结了王女士账户内的存款,同时送达了保全裁定书。王女士得知账户被冻结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避免自身因诉讼影响征信,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并同意调解,承诺近期立即偿还欠款。   

  10月8日早,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承办法官,王女士已将贷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偿还完毕,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海伦法院从群众利益出发,通过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办案理念,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畅通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将一站式服务落到实处,让诉源治理的成效更加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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