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1日上午,海伦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立案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专题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刘鹏同志主持,立案庭、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李福坤同志传达了全国法院立案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详细解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具体内容,并就贯彻落实绥化中院代院长程显波同志的意见要求,部署落实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视频会议精神,刘鹏同志对全院年底立案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立案庭、法庭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确保立案渠道畅通,进一步提升考核科学性,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问题发生,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
对照全国法院立案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视频会议中各项内容。
二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细节。
大力优化立案服务,保证做到有案必立,规范立案流程,不得出现年底控制立案、拖延立案等立案难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真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决不能让“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做到工作作风严谨、规范,工作举措切实便民、利民,并做好相关督促检查工作。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
要求立案庭及法庭全体干警迅速行动起来,激发工作潜能,改善精神面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出发,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完善各项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将司法为民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做到当立即立,一次性完成。
四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深化创新。
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相互衔接,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深化创新改进工作方法,以解决问题为创新工作的落脚点,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内涵,丰富司法为民的途径。让广大群众在表达诉求时能有更多的选择,选择更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会后,立案庭、法庭迅速行动:对调解案件“大拉网式”排查,未发现久调不立案件。立案庭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排查相关问题,并组织干警学习立案登记制等法律规定及工作制度,再次强调了工作纪律,确保网上立案不超期,现场立案当场立,跨域立案及时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