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更好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诉讼参与人更好地监督法院工作。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要求,11月26日,海伦法院深入辖区,集中开展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宣传活动。

当日清晨,海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组织带领干警深入本市火车站、客运站、商场、学校、金融机构、行政机关等人流密集的区域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各派出法庭与市法院同步开展宣传活动。本次宣传主要通过张贴省法院统一制作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诚请诉讼参与人评价法院工作”宣传海报,邀请群众现场扫描二维码,向过往市民宣传介绍如何通过微信小程序使用“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参与评价监督法院工作等方式开展,共张贴海报500余份,吸引大量群众,有效提升了群众对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的关注度,宣传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开展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宣传活动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海伦法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的关注度,让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权力,更好地评价法院工作,推动海伦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