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海伦市某乡镇退休教师赵某将一面写有“掌天平称稳正义、落法锤贴近民心”的锦旗送到海伦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闫廷香手中,对她司法为民的精神表示深深谢意。

11月5日,赵某对其侄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给付代其侄子向信用社偿还的贷款4万元,该案由初任法官闫廷香承办。开庭当日,因被告未到庭,赵某仅能够提供署名为被告向信用社还款的收据,仅凭该证据无法认定是赵某代被告偿还贷款的事实,应当依法驳回诉讼请求,赵某将面临败诉的法律后果。闫廷香仔细了解事情的原委:赵某侄子于2004年向信用社申请贷款,赵某为其提供了担保。但未按期进行还款,赵某便代其向信用社偿还了借款本金和利息。因年代久远,信用社无法提供赵某为其侄子还款的其他证据。看着眼前这位年近八旬的退休老教师,闫法官心中感慨万千,这几万元钱是年过古稀老教师的养老钱呀,法院不能伸张正义,又有谁能替他做主呢?谁家没有老人,谁没有难事,要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去解决。她将此案件情况汇报给庭长李春生,李春生要求她不要急于下判决,尽量联系被告,考虑双方是近亲属,多做被告工作,让被告讲实情。经过几番周折,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被告,在法官耐心的说服下,被告终于承认了其叔叔代其偿还贷款的事实,但表示不出庭参加诉讼。闫法官对被告的自认进行了电话录音,在第二次开庭时播放后,当庭进行了裁判,赵某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赵某拿到公正判决后,深深地向李春生和闫廷香鞠了一躬,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作为法院干警,要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每起案件处理上,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充分彰显司法关怀,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海伦法院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仅做到裁判公正,还要怀着对群众的朴素情感,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