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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办检查验收海伦法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15 10:35:11


111上午9时,省文明办创建协调处处长姚丹一行3人,在绥化市文明办主任陈艳春、海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孙景伟、部委委员陈靖宇、文明办副主任白艳双等陪同下,对海伦市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考核验收组深入法院,采取实地查看、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交流、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该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检查验收。考核验收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的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法官书法艺术长廊、荣誉室、办公环境、文体娱乐场所以及办公办案工作条件建设情况等基础设施,并认真听取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广伟同志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汇报,观看了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电视专题片,查看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相关资料,对法院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考核验收组认为,近年来,海伦市法院全体干警始终将文明单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文明单位建设同业务工作相结合,同创新工作思路、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贯穿于审判工作各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希望海伦市法院进一步创新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以创新促发展,把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考核验收组对该院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该院以文化建设为抓手,依法履行职责,拓宽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在汇报会上,考核验收组长姚丹指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是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精神的载体,文明单位的创建内容是单位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成绩、树立服务意识的过程,也是改变社会风气,推行文明新风的过程。创建文明单位要理清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有步骤、有目的、协调发展。省级文明单位间要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各自创建工作亮点,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考核验收组长姚丹认为海伦市法院创建工作特点鲜明:一是认识高。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抓手,与本职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计划、同步推进,创建工作成为了班子和全院干警的共识。二是举措实。在抓班子强队伍方面、在确保司法公正方面、在抓文化建设方面都推出了切实可行的举措。三是形象优。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不动摇,文明、高效、优质办好每一件案件,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

最后,她认为海伦市法院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全面、基础扎实、认识到位、措施具体、效果显著,但在创建方面要更加的细化,把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起来,锲而不舍地做到文明创建工作更加优越。

她进一步要求,该院要紧跟时代发展搞创建,通过创建活动贯彻中央精神,突出特色,打出品牌,发挥自身潜能做贡献;要深入贯彻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条例,结合实际搞创建,广泛参与,形成氛围,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在搞好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的基础上,整合创建资源,形成各个部门、各条战线共同推进文明创建的新局面;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树起中心文明单位创建的标杆,影响带动周边单位,加快推进城市文明步伐。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广伟表示,姚处长一行对法院创建工作给予的高度评价,振奋人心倍受鼓舞,必将成为法院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动力支持,考核验收组对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是对法院创建工作的新的鞭策,海伦市法院将以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标兵为新的起点,继续保持创建期间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制度,并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措施,从严、从细、从实地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使创建意识深深扎根在每一位干警的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发奋努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开创我院文明单位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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