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寒料峭,吴某拿着手中的执行款却倍感温暖,这笔拖欠了近3年之久的欠款,终于在法院的雷霆执行下得以回到自己手中。
2019年5月14日,桑某因欠外债急需用钱,向邻居吴某借款20000.00元,出于邻里关系,吴某将20000.00元借给了桑某,并约定了还款利息及还款期限。转眼间,还款日期已到。但桑某却未能如期偿还欠款及利息。20000.00元对于一个富足的家庭来说,或许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是对于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家庭而言,却绝不是一个小数,春耕,播种,施肥,秋收这林林种种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吴某迫于无奈,多次向桑某索要,但桑某仍然百般推脱,致使吴某每次都是希望而去,失望而归。2022年2月,多次索要未果的吴某,向桑某户籍所在地法院,海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桑某偿还其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经审理,海伦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桑某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偿还原告吴某本金20000.00元,并自2019年5月14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法律文书生效了,原告吴某终于看到了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的希望。但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桑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吴某为使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真正实现,遂向海伦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3月7日,申请执行人吴某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该案由执行法官周连涛承办,周连涛是新晋的执行法官,在基层法庭锻炼多年的他,对农村的民情和农情有着的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申请执行当日,他就向申执双方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积极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初步制定了案件的执行方案,明确了执行方向,虽然在初查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但这并不代表案件的停滞,周连涛马上组织人力下乡摸排,查找财产线索。2022月3月10日,发现被执行人桑某正在卖粮,得知这一消息后,周连涛立即赶往卖粮现场,进行强制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依法对你的卖粮款进行强制执行,如你有妨碍执行或抗拒执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周连涛当场向被执行人桑某宣读了执行裁定书,并告知了桑某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桑某慑于法律的威严,知道再拒不执行,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当场给付了拖欠申请执行人吴某的本金、利息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共计27200.00元。本次执行圆满结束,前后总计用时未超过三天,当真是雷霆执行啊!
冬风虽劲,难凉热血。春寒料峭。海伦法院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将继续不遗余力的开展各项执行专项行动,为优化海伦市营商环境,提升法院司法形象和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