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能力作风建设年】海伦法院十人上榜全省法院办案质效优异法官名单(二)

发布时间:2022-04-12 09:30:19


  近日,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颁发喜报,表彰2021年度全省办案质效优异法官,海伦市人民法院10名法官榜上有名。 



  海伦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将陆续刊发他们的先进事迹,让我们重温先进典型的故事,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希望全院干警以进入办案质效优异名单的法官为榜样,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契机,锚定发展目标,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扎实推动海伦法院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张权 海伦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权,1995年4月通过公开招录进入海伦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职务,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多年来,他始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局,把妥善化解“官民”矛盾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和健全行政协调机制,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了官民和谐。 


  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在实践中他尽可能多做协调工作,对于行政机关的被诉行政行为明显违法或存在重大瑕疵的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释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违法之处,建议行政机关主动纠错自行撤销违法行为,争取原告谅解后撤回起诉,尽量减少硬性裁判。实践证明,采取协调的方法进行“和谐诉讼”,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和诉讼资源,同时也实现了个案的公平正义,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真正起到了“稳压器”、“减压阀”的作用,有效的遏制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张权同志从事行政审判工作20余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00余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0余件。审判中,他坚持把“和谐诉讼”贯穿在行政诉讼全程。近几年来,他所审结的近40件行政诉讼案件,90%通过协调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回起诉,或是协调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原告主动撤回起诉结案。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树立了法院的司法权威,促进了和谐稳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张权同志以自己的执着和信念默默奉献在行政审判岗位上,以自己独有的专心、细心、热心、爱心倾心打造铁案、精品案、满意案。张权同志所审结的多起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错案,没有一个当事人涉访,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也赢得了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多年来,他能够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在工作中时时用党的宗旨、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检点自己的行为,做到清正廉洁、克已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同时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在学习中能够结合实际,学以致用,把理论运用于实际工作,指导实际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强化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立足岗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不拿,敢于亮“短”,形成良好的思想作风。坚持做到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张权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抱着对工作高度负责和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无比热爱的敬业精神,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标准,从点点滴滴做起,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以自己的勤劳、质朴、无私、公正、清廉,在审判工作中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用自己的行为诠释着司法为民精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