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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海伦法院召开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4-15 14:09:32



  4月14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召开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省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马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韩秋主持会议,各部门负责人、活动办全体及部分干警代表参会。 


党组书记、院长、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马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韩秋主持会议 


各部门负责人、活动办全体及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书面传达了省市委和省市法院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精神。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尹文慧宣读海伦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尹文慧宣读了海伦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马亮传达了《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1-3月份全市基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情况通报》,深入分析了当前海伦法院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并强调提升审执质效是贯彻落实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认清严峻形势,补齐当前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加快办案进度,切实提质增效。 马亮表示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抓手,是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海伦法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总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依法护航海伦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要切实提高对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的部署要求,把“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抓手,聚焦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认真真地抓好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明确举措、压茬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靠。   

  二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务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省市委具体要求,突出解决九个方面42个问题,大兴八种作风,树立八种形象。要把人才培养作为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要开展审判岗位大练兵活动,坚持精准理解和把握司法政策;坚持数字化机关建设,更新完善信息化设施。要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与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破解重大民生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重大改革创新等统筹结合起来,集中攻坚“6个攻坚破难项目”,健全落实“四个体系”;要常态化推进“打官司不求人”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顺利进行。要坚持领导带头,落实任务责任。要注重查摆问题,抓好关键环节。要大胆创新方法,善于总结经验。要全面统筹兼顾,抓好工作结合。要以问题为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落实“五细”要求,争创一流“四个好作风”。常态化整治“六大顽瘴痼疾”,推动做到“六要六不要”,努力实现“六个转变”,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精品意识。认真落实《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管理制度》《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裁判指引》,以制度落实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转变司法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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