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颁发喜报,表彰2021年度全省办案质效优异法官,海伦市人民法院10名法官榜上有名。


让我们重温先进典型的故事,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希望全院干警以进入办案质效优异名单的法官为榜样,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契机,锚定发展目标,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扎实推动海伦法院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韩宝辉
海伦法院伦河人民法庭庭长

韩宝辉,男,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参加工作,1996年进入海伦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伦河法庭庭长等职务。多年来,该同志能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书写了“铁肩担道义、柔情化干戈”的司法为民情怀。他所在的伦河法庭2021年度被绥化中院授予“全市优秀法庭”荣誉称号,他本人也多次被院里授予优秀书记员、优秀报道员、优秀审判员,被海伦市委、市政府授予市嘉奖并荣记三等功一次,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员,政法战线先进个人,被绥化中院多次授予“调解能手”和“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近5年来,年均办案300件以上,办案质效处于全院先进位次。
他先后在研究室工作八年之多,负责全院的信息、宣传稿件编写报送、调研理论文章及各类综合材料的撰写,等等。需要一定的理论功底,他到法院工作属于“半路出家”,毕竟不是科班出身,所以他毅然选择报考了哈师大汉语言文学专业自学考试,没有参加任何补习班,完全通过“家里蹲大学”的学习方式,硬是通过了14门课程的单科结业并获得专科文凭,理论功底和文学素养也就此提高很多,在时任院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他不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了,还撰写大量的宣传稿件、理论文章、事迹材料,有很多还在《绥化晚报》、《绥化日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龙法政工》、《人民法院报》上予以发表,宣传法院好经验、好做法,传播法院好声音。为此,他当年工作的研究室被院里评为“文明庭科室”。到业务庭工作以后,随着工作岗位的变换,他又开始专研审判业务,面对法律和司法解释不断翻陈出新,他感觉到靠吃老本是断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了,他除了坚持自学之外,积极参加有关的业务培训,来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

他先后在3个法庭工作15年之久,与广大农民朋友结下深厚的友谊,并且深受辖区百姓的爱戴。农村发生的民事纠纷看似多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农民争得是个“理”。他始终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审慎地处理每一起民事纠纷,而且都事先做好初步研判,对双方诉求做到心中有数。工作中,他能够继承并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通过开展法官“三进”工作,经常深入村屯、田间地头、农民家里进行开庭或是调解纠纷,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经常留下他深入基层调解纠纷的身影,而这样的做法也深受辖区的欢迎和好评。特别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真正落到实处。他经常说的话是“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通过身体力行的工作实践,他方便了很多农民的诉讼,减轻了他们很多诉累,也正因如此,他收到很多百姓赠送的锦旗和写来的表扬信,也受到了组织的认可,2021年5月份他被派往国家法官学院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基层法庭庭长培训班学习,绥化市法院50余个法庭只有2个名额。
在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即使在农村,各类新型案件也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越来越高,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十分突出。他所在的法庭案件多时一年近400件,而且只有他一名员额法官。他除了充分调动全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外,及时与辖区内三个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取得沟通和联系,将一些民事纠纷委托委派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有时他也亲自前往共同调解,积极构筑多元解纷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和矛盾化解再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将一部分纠纷力争不出村,不出乡。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他所在的法庭诉讼案件数也大大减少。除此之外,他还大胆尝试小额诉讼,司法确认和普通程序案件独任审理,尽量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这就是他——韩宝辉,一位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在法治道路上砥砺前行的人民法庭庭长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