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顺因争强好胜,伤人触犯刑法,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海伦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小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小顺出生于1996年,与同龄要好的小辉经常在一起玩耍,并结拜了兄弟。2015年11月14日10时许,小顺电话预约小辉到某网吧打游戏,看谁能打过谁。两人同时来到网吧,开始进行较量,小顺叫嚣“你打不过我”,不服输的小辉也不甘示弱,两人大招了几个回合,终于小辉赢了,小顺一脸不高兴的样子顺便骂了小辉,小辉回敬了他。于是,两人发生言语冲突,好胜的小顺起身叫小辉出去玩玩,两人来到屋外,小顺从衣兜内掏出一把水果刀欲扎小辉,小辉顺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打小顺,两人厮打在一起。在厮打中,急了眼的小顺用水果刀扎向小辉腹部,造成小辉脾破裂。经鉴定小辉为重伤,并构成十级伤残。案发后,小顺的家人赔偿小辉4万元,得到小辉及家人的谅解,法院根据小顺的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被告人与被害人原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却因一时的争强好胜、好勇斗狠,导致一人伤残的悲剧后果。“90后”所处的年龄阶段,心理特征不稳定、易冲动,有时候为了面子,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很容易做出一些傻事、错事。在此,提醒那些“90后”,遇事不能只图一时之快而不计后果,凡事需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