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相关部署要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攻坚破难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市法院《攻坚破难方案》规定,4月25日,海伦法院召开破产案件审理专班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马亮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专班成员参会。

会上,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李春生对标对表通报了海伦市人民法院未结破产案件审理情况,并就如何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与会人员就案件审理中的痛点难点共同进行了讨论,并就每个破产案件形成具体工作思路。

马亮强调:依法快速审理破产案件,加快清理“僵尸企业”是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全方位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马亮要求:一要凝聚共识,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是“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切实要求,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的具体体现,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持续发力、狠下功夫、抓出实效。二要加强学习,提质增效。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破产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实施细则》的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培训,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量,确保破产案件高效、便捷审理。三要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庭长要加强对承办法官的监督指导,密切关注破产案件审理进度,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责,杜绝超审限现象发生;承办法官要增强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形成结案计划,及时向庭长汇报工作进度。四要畅通沟通渠道,实现府院联动。要拓展工作思路,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要勤于与绥化中院沟通联络,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要与中院进行经常性的汇报请示,接受中院指导,保证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