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不顾生产安全致人丧命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1-27 14:14:30


    近日,被海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开庭,被告人于某因触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海伦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于某于20158月起,在海伦市某镇经营一家采沙场。期间,于某雇用了几名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也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而且工作现场严重缺乏管理,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

    201582817时许,该采沙场雇佣的工人黄某某在进行采沙作业时,不慎掉入河内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后,海伦市各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本事故进行调查,确认该采沙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安全保障的操作方式、无资质、非法抽沙、野蛮开采、从业人员未配穿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采沙场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经调查:于某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和直接责任。经法医鉴定:黄某某系生前溺水死亡。案件发生后,于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于某明知其经营的采沙场,生产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雇佣人员进行采沙作业,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鉴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好,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为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讲法】安全,有的则牵涉安全生产。每一起令百姓付出健康和生命代价的事故发生后,全社会都在关注。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调查不清楚不放过;安全教育警示不到位不放过;善后处置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不仅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而生存和健康则是一切需求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当我们谈到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的时候,决不能忘记安全生产。不顾生产安全,盲目追求利润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关闭窗口